交通事故造成半月板损伤的,能不能评为伤残,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出车祸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般来讲,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便会制作调解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即可生效。受害人应该仔细阅读调解书,有异议应该及时提出,无异议后才可以在调解书上签字。
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起诉法院后,受害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诉讼:
1、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
2、去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等材料。
3、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
4、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不积极出庭应诉的,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5、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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