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需要计入社保缴费基数。
一、年终奖计入社保基数
年终奖计入社保缴费基数,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二、社保缴纳基数按什么标准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是取所在省或市统计局统计公布的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60%--300%范围内;有单位的,按照职工月工资来计算(低于平均工资的,取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单位的,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的,取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计算。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是由国家规定的。
三、浙江省现在社保一个月交多少
每一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不一样的,会根据上一年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变化,目前温州社保缴费基数情况如下,2017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92元。2018社保缴费年度,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也就是说,基数下限调整后为3055.2元,上限调整后为15276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017年度缴费标准5368元的80%至300%之间申报,也就是说基数为4294.4元至16104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92元确定。各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76656元。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37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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