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把孩子过继到朋友名下吗
可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但是收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和手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孩子过继给亲戚需要什么手续
孩子过继给亲戚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2.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3.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
4.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行为进行评估;
5.民政部门认为双方都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孩子过继给别人,一般办理以上手续就可以了,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双方想要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不办理的,也不会影响收养协议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过继的子女有继承权,《民法典》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四、过继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过继子女原则上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法律上规定,过继子女和亲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过继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过继子女只对养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对亲生父母不负有赡养义务。除非过继子女自愿赡养亲生父母否则不能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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