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市民反映,他曾经想把车停在酒店门前一个空车位上,但被告知车位是租来的。后来,他从村委会保卫处了解到,村委会前只有50个车位供村民免费使用。”我们村有500户人家,50个车位,远远不够。”1月6日下午,在太海路北侧一幼儿园附近的车位上,当记者问能否停车时,一位保安说,“这些车位都是租给个人的。”>上述保安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把车停在车位上,需要向燕丹村委会交房租,每月100元。”外地人和本地人都可以租停车位。你可以去村委会问问,有没有车主到期还没换车。该租他的车位了。”
镇政府曾建议不要罚款
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北七家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说,“路边停车罚款不是镇政府征收的。他说,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镇政府有指导村委会的职能。但是,村委会是否执行镇政府的决定,需要由其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据他介绍,白庙村是第一个实行路边停车罚款的村。大概有五六年了,很多人都报案了。”村委会说,第一次在路边停车,罚款100元至3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至5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至1000元,“村委会有权锁车罚款吗?
徐州律师表示,其不是行政机关,无权以任何名义处以罚款。
村委会通过决议通过“停车罚款”是否合法?村委会有权罚款吗?
徐州律师表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条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并应当遵守不得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村规民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徐州律师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村委会罚款属越权。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不管以什么名义,开罚单、收罚款都是越权行为。
当事人可以要求村委会退还罚款;村委会拒不退还罚款的,可以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村民反映的“一村难求,大量车位出租”的情况,韩晓律师认为村委会行为不当,车位划归村集体土地,所以应该优先考虑村里的集体需要。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这些收入作为村委会的经济收入,按照村委会内部自治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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