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时候,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积极有效的辩护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刑事处罚。非法拘禁罪是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当人身自由受到不法的侵害时,侵害人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会对侵害人提起刑事检控,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不配合房子评估怎么处理
一、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开门对房屋进行评估;二、法律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6个月,但本案对房屋进行评估的期限不会计入审理期限;三、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对唯一住房强制执行;四、作为原告,应多于主审法官沟通,可以法院尽快采取措施对房屋进行评估,以便审判程序顺利进行;五、案件判决后,如果被告拒不腾退房屋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并腾退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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