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长江分局管理巡逻队。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柳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电话:0392-3379082。2、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春雷分局管理巡逻队。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35日。电话:0392—3391889。3、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分局管理巡逻队车管理厅。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政府西100米。电话:0392-2312122。4、河南省鹤壁市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室。地址:河南省鹤壁市莒县城区黄河路80号。电话:0392-5537919。5、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室。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町朝歌路36日。电话:0392--7155006。6、河南省鹤壁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电话:0392-3392422。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交通违章处理的流程怎么规定的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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