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我国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人格权的特征是什么
1.主体普遍性。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其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三、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
人格权侵害证据有:
1.证明原告是当事人主体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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