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结婚户口怎么迁移的问题。为了表达方便,举个例子,结婚后,女性想把户口迁到男性那里。那么女方先要在其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修改婚姻状况;男方携带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审批后,女方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持有男性户籍簿、女性户籍转移证,在男性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定居。女性定居后,需要重新处理身份证。
跨省结婚迁户口后又想迁回可以吗
可以迁回的。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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