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出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处理情况如下:
1、与对方协商赔偿;
2、如果对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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