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是开公车外出办理公务,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在驾驶员非酒驾、毒驾,非故意撞死人的情况下,是可以用公款进行赔偿的,并且法律也是允许的。
2、若是开私车外出办理公务,是否可以用公款进行赔偿,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核实而定。
3、若是公车私用,撞死人后用公款进行赔偿,这就涉嫌贪污罪。
4、若是私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肯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与单位无关。若是用公款进行赔偿了,也涉嫌贪污罪。
公款释义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由此可推出公有、公款概念最高法律权威的释义:公有-国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公款-国有款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公款临时所有权
《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本规定实质是认定财产转移的同时财产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其法律依据是国家相关法规或体现借贷关系的相关合同。基于此,类似国有单位非正当收入的资金(如违规的罚没款),因其当时所有权属公有,挪用或滥用,应按公款相关法规处罚。当然,判定为非法收入后应依法上交国库或返还原所有人,这是后续的所有权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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