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房产继承规定如下:继承开始时首先根据有无立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存在的,按遗嘱遗赠继承房产。没有的,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位于继承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位于继承的第二顺位。依据法规规定第一顺位先开始继承,第一顺位没有人选的,第二顺位继承才依次序开始。
房产继承新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新政策如下:
1.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订立了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房屋;
3.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扶养人继承房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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