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县级兵役机关在完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之后,将联合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最后,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批准入伍。
在完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之后,县级兵役机关将会与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最后就可以批准入伍。
征兵体检后如何确定预定新兵?
根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征兵体检是征兵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完成体检后,如何确定预定新兵呢?根据相关规定,军队应当综合考虑体检结果、文化程度、职业经历等因素,以随机抽选或者机选方式确定预定新兵。同时,还应当进行随机复查,对体检合格且符合条件的进行政审。对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具有犯罪记录、严重失信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预定新兵。因此,征兵体检是确保征兵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手段。
征兵体检是确保征兵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手段。通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以及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县级兵役机关将综合考虑体检结果、文化程度、职业经历等因素,以随机抽选或机选方式确定预定新兵。同时,还应进行随机复查,对体检合格且符合条件的进行政审。对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具有犯罪记录、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将不得确定为预定新兵。因此,体检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将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最终完成征兵工作。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结合兵役登记工作,建立对应征公民的登记、审查、考核制度,为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打好基础。兵役登记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1、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现实表现、宗教信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外出去向以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查。2、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和教育等部门,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经过兵役登记的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告。3、公安派出所应当重点掌握本辖区应征公民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无违法犯罪问题或者其他不良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通报,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四)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由专人负责汇总公安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对应征公民的审查、考核情况,并会同公安机关和教育等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和完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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