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体营业执照可以开公司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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