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专利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若不愿意或无法协商,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仍无法解决纠纷,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处理并请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果他们不愿意或无法协商,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仍然无法解决纠纷,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还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知 识 产 权 维 权 途 径
知识产权维权途径是指企业在遇到侵权行为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方式。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定,知识产权维权途径包括自行维权、寻求帮助、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
在自行维权方面,企业应首先与侵权方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企业应及时采取其他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协商或直接维权无法解决问题,企业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寻求帮助。例如,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重要机构。
如果企业无法通过行政部门解决问题,或者在行政部门处理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企业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侵权行为的事实和证据、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证明等。
企业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维权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企业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定期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避免未来出现侵权行为。
尊重知识产权,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维权途径,如协商、投诉、举报、诉讼等,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企业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定期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避免未来出现侵权行为。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部分证据的,可以书面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取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过程中,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执法人员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其行政执法证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当协助、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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