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达到十级伤残鉴定的损伤如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面颅骨部分缺损或者畸形,影响面容,一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一侧眼睑轻度畸形一侧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运动,一眼泪器损伤后遗溢泪;
(3)颈部及胸部损伤,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器质性声音嘶哑。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等;
2、二级伤残: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等。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0.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1.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2.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度上以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6.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7.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