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自2019年5月1日起,驻马店市将以上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75元。
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即2745元)的,按2745元/月确认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2018年度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即13725元)的,按13725元/月确认基数。
提取企业年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分期或一次性领取。
2、职工因病/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时,可申请分期或一次性领取。
3、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4、职工在退休前发生了死亡,可以由继承人申请一次性领取。
社保的特点: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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