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法律效力合理吗?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法律效力是合理的。
离婚协议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并且没有明确为是否已经依据协议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签订协议后,不管最终是否办理了离婚手续,该协议关于财产问题的约定有效。之后,如因一方反悔,另一方诉至法院,离婚协议可以作为法院裁判依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时,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和在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1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1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3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违约责任;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离婚协议上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可以。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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