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
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
2、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
3、保险人应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等。
一、车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保险理赔程序
保险理赔程序有: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勘查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A、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C、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三、车险出险后应哪些注意事项?
(一)报案
应第一时间报案,可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是否报交警,并保护好现场。一般由司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报案。不建议通过维修厂报案。
(二)查勘受损车辆或伤者
协助保险公司查勘车辆损失,并确定损失项目和金额;有人员受伤时,应协助保险公司查勘伤者,并做好相关问询记录。
(三)维修车辆
到维修厂维修车辆,投保人可自行选择维修厂。建议保险消费者选择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场修车,不要到不正规修理场所修车,要及时跟进车辆维修进度,避免车辆长时间放置。
(四)索赔
维修好车辆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索赔。
被保险人递交索赔资料时,应向保险公司要求出具索赔资料交接回执,证实保险公司已经接收索赔资料。《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有关资料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理赔决定。妥善保留索赔资料交接回执,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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