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前退赃诈骗数额是否扣除
诈骗罪立案前被公安机关追回的数额一般不会被扣减,但如果犯罪分子积极退赃的,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法院让退赃是什么意思
就是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把犯罪嫌疑人违法手段获得的东西退还给当事人。《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三、退赃款是什么流程
退赃款即赃款退还,一般指犯罪分子将其在犯罪过程中非法所得的所有赃款或者赃物退还给被害人或者相关被害单位以及依法上交给有关司法机关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法行为或者手段获得的一切财物,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害者或者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法院应责令其立即返还,而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违禁品或者他本人为了实施犯罪行为所准备的本人财物,法院依法进行没收,并且将这些没收的所有财物都需登记入册上缴国库,任何私人及机构都不可擅自挪用和自行处理。
对于赃款退还的流程,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并大致分为3个方向:
第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第二、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对于赃款赃物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
第三、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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