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仍有多少金额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一、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
1、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不能确定;
2、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利息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二、民间借贷的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贷的合同可以这样写:1、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2、出借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3、借款的金额,以及出借人何时支付借款;4、借款人何时偿还借款,以及还款方式;5、是否有约定利息,如果双方有约定利息的,必须对利率达成约定,以及何时偿还利息。
三、如何对付放高利贷的人是合法的
(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等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