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纠纷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刑事案件。看具体的情节以及危害程度,一般是民事,构成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并且是不受任何非法侵害的权利。如果,生命权利被剥夺,其他权利也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所有权力当中最基本的权利。我国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们国家法律的首要任务。如果被侵害的人死亡,侵害人的亲属有权利让这个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并且,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总之,这些都需要行为人来承担。
如何区别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区别:生命权是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为基本内容,防止人为侵害终止生命权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以维持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和人体机能的完善为基本内容,而不是以人的生命和生命价值为对象。
侵犯生命权的必然后果是受害人的生命终止,人的生命活动不再继续,生命安全利益受到根本损害。而非法侵犯健康权则完全不同,健康权受到侵害,人体生理机能的完善性受到破坏,但经过治疗可以完全恢复健康或部分恢复健康,即使不能恢复健康,但生命终究没有丧失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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