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1、行为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所骗领的信用卡、伪造的信用卡、已经被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行为。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冒用他人信用卡”,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1、拾到他人的信用卡未还,且使用的;2、骗取他人的信用卡并使用的;3、采用收买、窃取、骗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通过通讯终端、互联网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一、刑法第196条多少金额才够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是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或者是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包括哪些
“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属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全文5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