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8日)记者从顺义警方获悉,一名偷窥女保洁工人洗澡的嫌疑人26日被予以治安拘留,成为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北京首例因偷窥被拘留者。
3月26日13时31分许,林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林河开发区某公司宿舍楼内有人偷窥妇女洗澡。据被偷窥的妇女说,当日中午,她在女卫生间洗澡的时候,听见外面有人走动的声音,就问了一声:谁呀?然后赶紧插上了门,过了一会儿,又感觉有人站在门外边往里面看,她正要看个究竟,突然间,门从外面被推开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站在她的面前。当时她脑子嗡的一下,大喊了一声,那个男人赶紧扭头跑了。
经过调查民警掌握到该公司工作的某年轻男子有重大嫌疑,并随即将该男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之初,该男子对民警以沉默相抗,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经过一番教育该男子终于垂下头来,交待:因为自己平时看黄色光碟,继而对女性产生了幻想,有了偷窥的想法。虽然楼口十分醒目地放着男宾止步的牌子,但仍然没能阻挡该男子扭曲心理产生的偷窥欲望。针对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由于该人情节严重,冲进浴室,因此警方按照寻衅滋事的相关条款,对其作出拘留13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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