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的目的是让对方清晰地了解申请人的全面情况,应力求在真实、全面、简明的基础上准确地反映自己受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经历,特别是近年来的工作方向、研究兴趣及成果。
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姓名。
要与各种学历证明的姓名相同,如有更名情况,务必在公证时予以声明,并附上公证书。
2、性别。
3、出生年月日及地点。
力求与各类学历证明的出生年月日一致,出生地点写明国别和省别。
4、国籍。
5、婚否。
应分为未婚、己婚、丧偶、独身四种状况。
6、现在工作单位及详细通信地址。
7、个人受教育经历。
包括大学、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在读时间,所在大学的名称、专业和所获学位;参加工作后的受教育经历,主要是指脱产接受专门的进修、培训或学习。
8、个人从事专业的经历。
填写专业经历应力求抓住重点,突出研究方向;担任教学工作的可列出主讲、助讲的课程名称;担任研究工作的可列出参加各个研究项目的课题名称。
9、有何著作、论文或研究成果。
个人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成果要分门别类列出,并一定要与个人专业经历相一致。
所列著作要注明名称、出版年月、出版单位。
所列论文要注明论文题目,刊载的杂志或期刊名称、期号、语种;对于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文章还要注明学术会议的名称、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等。
如果其中有被外国学者评论过的,最好附上刊载评论文章的杂志名称及时间。
10、外语水平。
注明参加雅-思、GRE等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若申请者掌握多门外语,则要一一注明语种并说明熟练程度。
11、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得到何种荣誉。
学术团体一般应是省、市或行业一级以上的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团体中所担任职务可予以注明:荣誉主要是指在专业、技术研究方面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要注明获奖名称、颁奖时间和颁奖单位。
12、拟申请的大学和导师的姓名。
可根据申请者查询到的资料予以注明,需注意按照每个单位、每位导师给一份简历的原则,即在同一份简历中不必注明全部想要联系的单位或导师。
13、拟进行的研究方向和希望从事研究的题目。
国外院校的专业面一般较宽,要根据国外情况,力求专业面与其一致;研究课题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需要,同时也要尽量考虑对方的条件。
简历最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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