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装报警吓唬人犯法吗
如果穿了警察制服,那是假冒警察(国家工作人员),犯法。如果还拿着枪等,那就更严重了。如果只是口头上吓唬(没有行为上),那一般是没什么关系。如果吓唬严重的话,小孩也可以报警,涉及到家庭暴力问题。如果采取了绑、打等行为的话,那又是非法拘禁等了。如果吓唬小孩,使孩子被吓出病甚至被吓死,那后果更严重了。而且,这还分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孩子,吓唬别人家的孩子更不好玩了。所以,吓小孩子也不是那么好玩的。
二、「网警提醒」“报假警”是违法行为,别挑战法律底线!
12月27号清晨
微博话题“王一博被报假警”冲上热搜
对此,王一博所在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艺人王一博在横店剧组休息时,被人蓄意匿名报假警,王一博配合了全部调查,调查结果证明其清白。
同时,艺人王一博也在第一时间转发该微博,一连三个“邪不压正”,并表示:“喜欢我的人和讨厌我的人都一定要遵纪守法!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公安部门发布警情通报
“报假警”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就是说,广义的谎报警情,最低可以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最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都只是治安处罚,还有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接警范围
(一)、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违法犯罪线索;6、道路交通事故;7、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报警。
三、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弱智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各种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险情,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
6、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网警提醒
110本是群众寻求救助的热线,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在众多危急时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不乏存在个别人员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骚扰、谎报警情的事件时常发生,为图一时之快而报假警,是法律所绝不容许的。
每一起110警情接报处置的背后,都有很多警力在奔忙,需要调动大量的公共资源。虽然出警是免费的,但是每一次出警背后所付出的精力是金钱不能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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