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采伐许可证是林木采伐单位和个人采伐森林时,必须获取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许可采伐的一种法定凭证。
一、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2、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等。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盗伐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盗伐林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盗伐林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滥伐林木罪构成立案标准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等。
三、滥伐林木罪犯罪立案标准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比如:在施工时,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施工现场的林木肆意砍伐。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为10至20立方米或幼树500至1000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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