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应该是有民法典规定的,即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约定是否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约定是无效,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合同是利息的约定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如下: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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