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满一年的,可以到户籍地或者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到居委会开居住证明。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如何在异地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被告所在地区跟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的,是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理。夫妻某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是由原告所居住的地区管理的。假如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当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离婚经常居住地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判定标准是:
1、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权,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于一般地域管辖权,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即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所谓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住所,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如果被告的户籍迁出后未落户,则由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住所在地1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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