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双方当事人尚未完成结婚登记,但他们之间已经建立了事实婚姻关系,因此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婚姻关系实行登记制,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则没有形成婚姻关系。
虽然双方当事人尚未完成结婚登记,但他们之间已经建立了事实婚姻关系,因此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婚姻关系实行的是登记制,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则没有形成婚姻关系。
【核心内容】结婚证未办理,能否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结婚证未办理的,可以离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包括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因此,如果未办理结婚证但符合离婚的条件,是可以离婚的。而办理结婚证仅是婚姻成立的一种方式,未办理结婚证并不影响婚姻的效力。
虽然他们尚未完成结婚登记,但已经建立了事实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可以离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因此,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即使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离婚。而办理结婚证仅是婚姻成立的一种方式,未办理结婚证并不影响婚姻的效力。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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