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要约什么时候发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购买意向的,收购人就可以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应当制作要约的收购报告书,并且聘请财务顾问,同时通知被收购公司,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进行提示性公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特别说明,并获得经批准后的公告要约收购书。
收购要约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全文4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