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夫妻关系破裂时,若其中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则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过错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姻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夫妻关系破裂时,若其中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则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过错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姻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3)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 婚 损 害 赔 偿 : 无 过 错 方 有 权 要 求 赔 偿 吗 ?
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请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而如果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因此,若想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并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否则,法官可能不会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夫妻关系破裂时,若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则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过错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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