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律师补充:
一般来说,授权他人使用商标对授权双方都有一定的好处,可以说是双赢合作,不过为预防风险,须及时处理好相关的法律程序及商标权保护程序。
商标权人将自己的商标使用权许可给他人企业进行使用的时候,双方需要通过相关的协定并且签订授权合同,还需要到所在地的商标部门进行商标授权备案;许可商标权的授权方必须是这个商标的所有人,申请商标授权的被授权人要具有可以使用这项商标的主体资格;商标权人许可给被授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必须是有限的,可以使用的商品范围也是有范围的,有些商标只能用于特定的几样商品;注册授权合同的时间期限要及时关注,到期之后主动续费,省一点小钱而让企业承担巨大的风险是不划算的;在商标许可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操作,这样才能规避因商标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各种商标问题。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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