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发放法律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财会〔2016〕1203号):
第三条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采取评审、答辩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合格后,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
二、滁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发放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向财政厅窗口提出申请;
2.缴费:申请人通过网络链接,按300元/人标准缴纳评审费用;
3.受理:由财政窗口核实登记和缴费信息,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办结:对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进行最终核对;
5.送达:通过EMS邮寄送达证书。
三、滁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发放条件
受理条件:申请人员须为中央、外省及省属企业,市属及私营企业,事业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申报人员须提供有效电子身份证件(或者上传身份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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