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3月的一天,杨某骑摩托车上班。他与一辆汽车同向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汽车逃逸了。杨某受伤住院,花费数万元。杨某要求鉴定工伤,劳动部门认为:杨某无证驾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杨某随即以被告人身份向劳动部门提起行政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无证驾驶只违反交通法规,不违反治安法规,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证驾驶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因交通事故受伤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第一款在但书中还规定,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受到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因此,杨某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取决于杨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是否违反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将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列为工伤违反治安管理。但该法已于2006年3月1日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专门的一章,仅将无证驾驶、非法驾驶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列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将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列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不再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虽然杨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但仍属于工伤。劳动部门的标识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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