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逃往国外能否起诉追款
(一)首先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对方。毕竟你愿意借钱的朋友都是你认识的或者比较信任的人,你才愿意借给他,随随便便的人,你肯定不会借,因此当你需要这笔钱的时候,而他刚好又在国外。建议还是先打电话确认一下,然后催促,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可以考虑其他办法。
(二)确定欠条上的还款日期没有超过三年。借条上有明确的还款日期的时候会作为一个还款证据,如果你的还款日期超过了三年,对方可能会提出时效抗辩,对你胜诉不利,因此要在还款的三年内追回欠款。如果诉讼时效快到了,应尽快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将债权通过法律判决确定下来。
(三)如果借款人实在是因为逃避债务去往国外,出借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款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诉讼是有用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是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时借款人需要做什么
(一)搜集欠债人在国内的财产线索。正所谓跑的掉和尚跑不了庙,如果欠债人自己跑到了国外去躲债,而自家的房子或者车子是肯定开不走的,这些东西如果还尚在的话,可以依法判定给你,你也可以转交给银行变卖,但通常价格会比较低。但也是一条可以追会部分欠款的方法。
(二)以通过申请法院通过司法协助委托国外法院处理。当国内的法院不能处理的时候,一般是名下无任何财产或者已经被转移到国外,我们无法拿回欠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国外法院处理,第一时间就可以限制对方出入境处,并通过国外法院找到欠债人。
(三)委托国外律师起诉处理。当国内法院和委托外国法院都不能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到欠债人逃离的国家去请律师帮你打官司,最主要的还是把欠款人转移到国外人身上就可以打官司了。但这样的代价会比较高,如果欠款不太多,不太建议用这样的方法。可能即使追回欠款,你也要支付律师费,外国律师相当的昂贵。
三、借款人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因此,借钱不还跑到国外去了,可以搜集对方财产线索,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财产,主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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