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在哺乳期起诉离婚
1、在女方哺乳、终止妊娠、生产后一年内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起诉离婚,特殊情况包括: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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