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他人财物的,应当要有故意,只有故意的,才能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是故意造成的,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当事人只需要进行赔偿。但当事人如果有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按照其他的罪名进行处罚。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事实上,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人来讲,如果能跟受害人协商处理,还有可能被免于治安处罚,若受害人报警,就算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也会依法进行治安处罚,而且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在5000元以上的,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是要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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