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可以离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军婚女方要离婚怎么办理
1.军婚女方要离婚的办理方式:若男女双方均为军人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调解无效时,由法院依法判决。若女方为非军人的,应当事先征得男方的同意,再办理离婚,但男方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服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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