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以起诉家暴重新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以家暴暴力为原因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
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
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1、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
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2、价金分割。
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3、价格补偿。
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和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家庭暴力为由申请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洋予支持,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会支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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