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终止的具体情况说明
时间:2023-07-03 08:34:27 30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协议终止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2、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3、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劳动报酬和补偿;

4、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时间。

协议终止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

竞业禁止协议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商业秘密,就不能借口保护其商业秘密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所谓商业秘密,按照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解释,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是指用人单位采取了包括订立了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则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是并列的,这可以理解为,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要求其承担竞业限制业务,不管其是否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对于这些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则必须因职务上便利接触和了解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才能在合同中要求其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3)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即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条款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2年自动解除。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

(4)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限于与用人单位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领域及地域。超出这个范围即无效。

(5)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作为对劳动者就业权利限制补偿,用人单位要给予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以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务人 最新知识
针对协议终止的具体情况说明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协议终止的具体情况说明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