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协议,是指房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的特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呢?
(一)首先,房产分割协议是指两人对共有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内容的复合性、生效条件的特别性、解除效力的前置性等特征。
(二)其次,房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两位当事人的约定合法,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二是,两位当事人必须履行该协议的内容,履行的要求要符合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三)房产分割协议和调解书不同,它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为,我国法律没有赋予相关机构对该协议合法的审查权,相关机构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司法审查,因此,在发生争议时和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的审查,确认其合法之后,要等判决文书,方可执行。而调解书则不同,它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该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具有部分强制执行。
一、离婚协议书房产分割分三份还是两份
(一)离婚协议房产一般分割成两份、而不是三份,当然,若是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赠与的形式,将共同房产赠与给孩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房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原则上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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