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所需材料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局窗口提出办理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业务。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期限:45个工作日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社会保险关系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2楼B厅社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2-662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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