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食品安全犯罪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犯罪属于食品行业就业的禁止性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因食品安全犯罪的几年不得从事食品
一、因食品安全犯罪的几年不得从事食品
1、因食品安全犯罪的,五年不得从事食品。如果被吊销了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他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从处罚作出的那一天开始,五年之内不能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罪一般判几年
1、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一般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2、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般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严重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全文8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