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公安部网安局发布一起33岁男子网络上隔空猥亵大量未成年女童的案例。男子假装初中生降低小学生小丽的警惕,而后用两人消息记录和收红包记录发给老师和家长为威胁,索要裸照和裸体视频。网警发现线索后,将犯罪嫌疑人盛某抓获归案,并在其手机内查获大量未成年女童裸照和裸体视频。
盛某涉嫌什么犯罪?
本案中,盛某涉嫌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本案中盛某没有对小丽实施性侵,但其索要裸照得手已经构成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满足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等法定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犯罪嫌疑人盛某已被依法移送起诉,其多次猥亵儿童的行为可能会使日后审判的量刑加重。
猥亵儿童报警需要什么证据?
猥亵儿童需要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体液,毛发,报案陈述,被害人伤情鉴定或就医记录,被告人的供述,父母亲的证言等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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