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雇工个人需缴纳8%,雇主需缴纳12%,个体缴费基数为2100元。同时,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每人每月须缴纳5元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昆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00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900元,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提高到1870元/年。
个体工商户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雇工个人需缴纳8%,雇主需缴纳12%,个体缴费基数为2100元。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每人每月须缴纳5元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首先,必须知道,昆山交社保是有一个最低缴费基数的,是1800元/月。也就是说每月交社保,至少也要在这个的基础上算比例。从2019年1月1日起参加昆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00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900元。其中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提高到1870元/年。
昆 山 社 保 基 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相关规定,昆山市社保基数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社保基数是社会保险缴费的重要依据,也是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标准。
然而,有些人为了达到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目的,故意将昆山市社保基数降低至低于规定标准。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或者划转。同时,《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职工工资总额。
因此,对于故意将昆山市社保基数降低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对于这种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昆山市社保基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确保其符合规定标准,保障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标准,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依据。有些人为了达到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目的,故意将昆山市社保基数降低至低于规定标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昆山市社保基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调整,确保其符合规定标准,保障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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