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农架林区国家入学贷款如何申请
1、申请
新入学困难大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到相关部门审核。
2、审核登记
新入学困难大学生将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录取状态表(网上下载打印)、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农业银行资助卡(或学生本人、监护人开办的其它农业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市民之家二楼2A区)审核登记。
3、公示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合格的困难大学生资助名单在宣恩新闻网上进行公示(五日),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
4、资金发放
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直达学生(或监护人)个人账户。
二、神农架林区国家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神农架林区国家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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