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时间:2023-08-10 14:20:16 2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举证期限是从被告拿到诉讼通知书之日起进行计算,法律对此的规定是举证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如果由法院指定期限的话,应从当事人接到诉讼通知书次日起算,而且不少于30日,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证据,会被视为放弃举证。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对于举证期限法律也存在扩展性规定,具体而言,即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劳动仲裁举证期限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立案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仲裁庭不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以仲裁庭指定或当事人协商并经仲裁庭认可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的,以证据交换之日为举证届满之日。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者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手续;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考勤登记、工资发放表等;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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