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根据《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将通知代理人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补正并连同该通知一产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申请编号。未作补正或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
一、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一)商标申请先形式审查后实质审查;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不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二)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即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未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后再进入初审公告。
(三)商标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进入核准注册公告程序和发证程序;若裁定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
二、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优缺点有哪些
优点:自然人申请商标,其商标所有权归属申请人本人,相比经营状况多变的企业来讲,自然人申请商标所有权方面更稳定。不会受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因素变动而做相应的变更手续,因为自然人申请提供的是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终身不变。
其缺点就在于,如果商标提出异议、复审、撤销等案件时,自然人申请的商标,在举证使用证据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商标本身的价值在于使用,而商标的使用跟经营活动是密切相关的。自然人无法直接参与经营活动。需要通过办理营业执照,取得经营资格,才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属于非法经营。这样使商标权与经营主体产生了分离。自然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商标局要求自然人同时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且其经营范围与申请保护的范围相一致。这本身就是商标局对自然人申请的一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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