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怎么认定
时间:2023-03-15 19:10:20 3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借款期限是还款期限吗

1、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和还款期限是不一样的。

2、借款期限是从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到全部还清借款本息止的时间。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借款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3、借款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1)有效期限是指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借款方从贷款方取得第一笔贷款到还清全部贷款所占用的时间。

(2)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接受履行,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

二、借款条丢了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录音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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