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范围
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一、重庆公积金异地转移必须现场办理吗
1、职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由我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方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前往所属办事处(分中心)为职工集中办理3、转入款项到达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后,转移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件号码、转入金额与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信息比对一致的,转入款项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公积金销户后可以重新开户吗
公积金销户后是能再办理开户的,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一、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二、要带的东西: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6、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7、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要法人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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